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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港口电动装卸机械司机“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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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实施“鹏城英才计划”意见的有关精神,根据《关于举办深圳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的通知》(深组委〔2020〕1号)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盐田区政府决定面向全国举办深圳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港口电动装卸机械司机“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积极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提质增量,开展港口电动装卸机械司机“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搭建港口领域技能人才展示技艺和相互学习的平台,促进深圳市港口与全国各省市港口的技术与人才交流,带动港口领域的共同进步。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盐田区总工会、深圳市盐田区人才工作局、深圳港口协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

协办单位: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二)竞赛组委会

成立深圳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港口电动装卸机械司机“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孙福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熊瑛(深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娄和儒(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邓飞波(深圳市盐田区区长)

副主任:高东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金玲(深圳市总工会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乔宏彬(盐田区委常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苏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一级调研员)、林庆文(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成   员:唐征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董燕泽(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处处长)、蔡禹星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张丽英(深圳市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工作部二级调研员)、张红池(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副处长)、李荣(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龚道容(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局长)、李接贤(深圳市盐田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姜宴生(深圳港口协会秘书长)、邓衍机(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操作服务及发展部总经理)、容胜(深圳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主任)

(三)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 蔡禹星(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潘洋(深圳市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工作部二级调研员)、冯海东(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处副处长)、杨婷(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张远飞(深圳市盐田区总工会副主席)、刁平磊(深圳市盐田区人才工作局局长)

副主任:苏宝玲(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四级调研员)、陆楠(深圳市盐田区人才工作局副局长)、姜宴生(深圳港口协会秘书长)、邓衍机(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操作服务及发展部总经理)、容胜(深圳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主任)

成  员:杨伟荣、王利、范宁、胡金辉、王惠生、陈序、瞿斌、许红权、杨俊伟、赖永平、刘清泉、崔广伟、黄卫平、倪映玉、刘进新、吴雨。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具体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政府大楼429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联系方式:王惠生,0755-25228153。

(四)组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组委会设宣传组、赛务组、专家裁判组、监督仲裁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

三、竞赛项目、主题、标准及形式

(一)竞赛项目

港口电动装卸机械司机(龙门吊)

(二)竞赛标准

参照国家职业资格港口电动装卸机械司机二级(技师)考核标准,结合企业及行业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由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条件

1.年满18周岁,从事港口电动装卸机械司机(龙门吊)操作工作的从业人员。

2.思想素质好,职业道德修养高。

3.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具有1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无不良从业记录。

5.本市报名选手须在报名单位就业、参保(连续正常缴交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

6.属于劳务派遣的应在实际用工单位上岗满3个月及以上。

(二)参赛对象

1.本市参赛选手

由单位推荐报名,港口选拔参赛,同一参赛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8人。本市参赛选手总员额控制在40人以内。已获得“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能重复报名参加相同职业(工种)的竞赛。

2.非本市参赛选手

由组委会定向邀请或由各省、市相关行业协会、企业择优推荐报名参赛。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在全国排名前十的港口,可各推荐1-2人;其余港口推荐1人。非本市参赛选手直接进入决赛。

如报名人数少于50人,则该竞赛项目自动取消。

(三)报名方式

本次竞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由参赛单位统一组织参赛选手登陆组委会指定网站(http://www.szzx.org.cn/),进入“在线服务”→“竞赛报名”选择对应的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并与其他报名资料一并递交或快递至报名点审核,审核结果于报名截止后一周内以短信或电话方式进行通知,参赛证于选手报到时发放。

(四)报名资料

1.报名表(表上“本人承诺”处须本人签名、“单位意见”处须社保缴交单位及所属港口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

4.属于劳务派遣的需提供明确派遣岗位与港口电动装卸机械司机相关的派遣合同。

5.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3张(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

(五)资料提交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

(六)报名资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东)36号鹏运大厦深圳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6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吴老师,0755-83112092、83112087,13719356027。

五、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各有关单位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并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

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树立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大力营造尊重技能、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社会地位提升。

(二)防控疫情

根据《关于恢复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47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参与人员全部持有效绿码且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区活动和接触史,切实做好场地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

(三)市外选手报到

时间:11月16日

地点:深圳大梅沙雅兰酒店(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梅路92号)。

联系人:吴老师,0755-83112092、83112087,13719356027。

(四)赛前培训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设备环境,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选手决赛前熟悉设备环境。

1.复习资料

相关复习资料由参赛选手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szzx.org.cn/进入“在线服务”→“竞赛报名”栏目。

2.决赛前熟悉设备环境

时间:11月15-1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

(五)组织实施阶段

本次竞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选拔赛由各港口自行组织,决赛为实际操作竞赛。

1.选拔赛,由各港口自行组织。

2.决赛,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参照竞赛标准命题,选手根据赛场提供的任务书进行比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决赛时间:2020年11月17-18日。

决赛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

3.参赛选手最终名次依据决赛成绩进行排名。当决赛成绩相同时,比赛用时短者名次在前。

4.成绩公布

竞赛成绩在网站http://www.szzx.org.cn/“技能竞赛”→“技能竞赛总览”栏目下公布。

以上竞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六、奖励办法

(一)授予称号

1.决赛成绩第1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授予“工匠之星”称号,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奖杯及证书。

2.决赛成绩合格且最终排名不超过实际参加决赛人数16%的选手授予“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证书,授予称号人数最多不超过8名。

3.竞赛第1名且决赛成绩合格的优胜者,可由所在单位及工会推荐,经深圳市总工会审核符合条件的,授予“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

4.实际参加决赛人数在50人以上的前8名,20至49人的前6名,且决赛成绩合格者,由深圳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授予“深圳市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

5.从深圳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所有竞赛的优胜选手中,评选出3名技术精湛、工作业绩突出、品德高尚的职工,颁发“深圳市技能大奖”,并给予10万元的奖励。具体办法由深圳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订印发。

(二)评定奖项

本次竞赛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实际参加决赛人数的5%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3名;二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实际参加决赛人数的10%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6名,三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实际参加决赛人数的15%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9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证书。

(三)颁发奖金

1.决赛成绩前18名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奖金,具体标准为:第1名10万元,第2至第3名各4万元,第4至第6名各2万元,第7至第9名各1万元,第10至第18名各5000元。

2.各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七、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程序向监督仲裁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对违规行为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与竞赛主办单位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八、其他

(一)各参赛人员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港口电动装卸机械司机“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