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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港引航站被授予“阳光引航机构”称号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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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引航协会在西安召开2017年引航文化宣传工作暨阳光引航机构建设表彰会,深圳港引航站荣获“阳光引航机构”称号。

    据悉,中国引航协会自20164月全面启动阳光引航机构建设达标活动以来,深圳港引航站以“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行业标杆”的核心价值理念,着力推进“引航专业化、服务高效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水上国门形象第一人”的文化品牌为指引,全面开展阳光引航机构建设活动,在组织机构、职工队伍、基础设施、内部管理、网络建设、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八个方面,整体提升引航队伍、引航文化和引航现代化建设水平,实现了阳光引航机构建设年度目标。经“阳光引航机构”评审小组评审,深圳港引航站最终以达标总分989分,被授予“阳光引航机构”称号。(林怡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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