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已建成18套岸电设施,覆盖38个大型深水泊位,四大主要集装箱码头及太子湾邮轮母港均可提供岸电服务。根据《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5号)有关要求,现公布深圳港岸电设施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港岸电设施信息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2日
会长单位: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会长单位: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