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2018年第一批资助审核意见(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至9月21日。公示期间,对资助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电话:83585933
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街5号608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市港航货运局关于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2018年第一批资助审核意见
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