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港引航站获悉,2017年,深圳港引航站认真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深圳港实施引航费优惠措施的通知》要求,对所有集装箱班轮按引航费标准的85%收取,切实减轻船舶使费负担,全年为到港集装箱船舶共计减免引航费约7519.7万元。与此同时,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新发布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经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批准,深圳港引航站对“深港拖1”的作业收费标准进行打折,切实降低了收费水平,实实在在帮助港航企业发展,为港航企业减负。
会长单位: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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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单位:深圳平盐海铁联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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